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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四五”农业科技推广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09 来源: 作者: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就安徽省“十四五”农业科技推广规划编制项目(GN2020-18-2551)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农业大学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周镇(组长)、王雪生、娄安军

  成交金额:94000元

  采购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

  联系人:娄安军             联系电话:0551-62652075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李真        联系方式:0551-62220298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四、其他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3992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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