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十三批撤销省级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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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种发[2020]7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
为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有关要求,经过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专业委员会初审、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报送第八届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决定对失去生产使用价值和生产上存在安全风险的玉米、水稻共3个品种予以撤销审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这3个品种种子生产,并从下一轮种子经营周期起停止销售。
附件:吉林省第十三批撤销省级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名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nykj/zydt/202003/t20200325_6925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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