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条措施的通知
辽农产〔2020〕129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产﹝2020﹞12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辽宁省促进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监测调度机制,指导县级开展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工作。
二、请县级具体抓落实,基层要建立就业台账,摸清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基本情况,其中,对”农民工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要摸排清楚,实行动态管理。开展***,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对接岗位需求,提供就业信息等。
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跟踪监测和形势研判工作。请各市于7月10日下班前,将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联络员回执名单(附件3)盖章扫描件,连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邮箱。
四、请各市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调度情况和开展“进村入户、把脉服务”工作情况。
附件:1.辽宁省促进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条措施
2.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3.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联络员回执名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9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zwgk/zdgkwj/202006/t20200629_3895974.html
>>上一篇:[上海]长三角农业加快一体化升级 沪苏浙皖严打洗澡蟹
>>下一篇:[安徽]铜陵:“全程追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最新加入
25-01-08“复粒稻遗传奥秘破译”...
25-01-07孙巍峰赴上蔡县刘岳村调...
25-01-07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
25-01-06汪学军赴宿松县调研重要...
25-01-06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展20...
25-01-03“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
25-01-03中哈联合实验室实现“中...
25-01-02厅安委办开展消防安全隐...
热门资讯
20-11-23农民朋友注意了,这几种...
20-12-29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
20-12-312020年全国农业农村...
20-11-23空白宅基地怎么确权?空...
21-01-04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20-11-18习近平出席中央全面依法...
20-10-09厅党组成员吴明海赴白沙...
21-01-15李希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20-11-23农村土地“改革”,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