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 “谁损害 谁赔偿”——祁阳市开展2023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损害赔偿暨渔业资源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看着一条条小鱼放流到河里,我那颗一直在愧疚自责的心此刻终于得到一丝安宁,我现在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不仅让自己遭到了法律的严惩,更是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今后我将牢记教训,爱鱼护鱼,努力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近日,在由祁阳市农业农村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茅竹镇三家村渔政码头联合举行的祁阳市2023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损害赔偿暨渔业资源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现场,犯罪嫌疑人深深忏悔道。
图为:增殖放流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按照‘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大力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损害赔偿暨渔业资源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对于增强群众禁渔护鱼意识、减少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祁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蒋卫平现场介绍道,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青鱼、草鱼、鲢鱼、雄鱼9万余尾,现场清理销毁各类钓竿、遥控船、密网、电鱼机头等违法捕鱼设备500余件,向群众散发“十年禁渔”宣传手册1000余份。不仅有力督促犯罪嫌疑人及时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同时对广大群众也起到了极大的警示教育作用,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图为:增殖放流现场
据了解,近年来,祁阳市按照“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细化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处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模式,从2022年5月到2023年10月,祁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办理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案26件51人,收缴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达8.8465万元,全市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较以前减少86.7%。近期经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中心专家组监测,目前湘江祁阳段水质较以前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水生生物资源不断丰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监测到的频次和数量增加,光倒刺鲃分布范围扩展,青草鲢鳙四大家鱼种群规模扩大、鱼苗量呈现上升态势。
图为:非法渔具销毁现场
祁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国平表示,下一步,祁阳市农业农村局将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持续强化“渔政执法+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生态保护工作机制,联合相关单位和民间志愿护渔组织,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巡河护河、法治宣传等活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湘江生物多样性,全力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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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xdt_1/202311/t20231101_31808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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