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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23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会议现场

  

  9月8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市、县(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示范创建和整区域推进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步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任步学指出,《关于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新十条”)印发后,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涉农企业、农业新型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各相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新十条”,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紧盯水源工程、地力提升、合作平台、产能交易、田坎利用等关键环节,主动对接、加强合作,通过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一体化模式创新,着力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标准不高、规模不大、前期进度滞后、项目跨年度实施等难点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是示范创建工作开局良好,成效初显。

  任步学强调,“新十条”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准确理解“新十条”,落实落细“新十条”,加快机制创新,释放政策活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对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视支持。要算清政治账、经济账、生态账,算好水源账、水价账、农田账,高质高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要把好建设标准关、前期工作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任步学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抓紧制定落实“新十条”的配套政策,强化措施落实。要抓紧完善省、市、县(区)三级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批复。示范创建项目要优先审批立项并列入当年或下一年度计划任务,其计划任务和实施方案,由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批复,优先推荐进行“两项指标”交易。要加强沟通协调,修订完善高标准农田新增产能指标交易操作流程,扩大交易收入,抓紧制定出台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操作流程,打通政策堵点,畅通交易渠道,增加交易收入。

  厅农建处、省农研院负责同志,相关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nyyw1141/20230918/9829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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