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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在重点区域开展露天秸秆禁烧执法

发布时间:2023-09-01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8月2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近日重庆印发《关于加强露天秸秆禁烧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露天秸秆禁烧执法。

  秸秆禁烧事关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百姓身体健康、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宜居,是市委、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正值我市水稻、玉米等大宗农作物收割期,也是我市露天焚烧秸秆易发期和秸秆禁烧防控的重点时期。

  《通知》明确,秸秆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秸秆及其落叶。执法重点区域包括城市建成区、景区周边20公里,机场周边15公里,高速公路、铁路及隧道口两侧5公里,河道、国道及省道公路干线两侧2公里,以及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连片种植区域。

  “秸秆焚烧有面广、点多、全天候、不固定、违法时间短等特点,执法监管难、处置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说,为此开展露天秸秆禁烧执法将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对“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禁烧区域、秸秆禁烧后果”等禁烧政策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露天秸秆禁烧意识、转变禁烧观念,营造禁烧氛围。

  二是各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监管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单独巡查+联合巡查”方式,不间断开展露天秸秆禁烧巡查,做到秸秆禁烧区域“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现一块斑”。

  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边、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做到秸秆焚烧“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查处”。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mtbb/202308/t20230831_12293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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