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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三种类别基地以下简称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是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在全程质量控制、绿色生产技术先进、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贵州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做好我省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报批工作,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绿基〔2020〕149号)、《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中绿基〔2020〕147号)、《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办法》(中绿基〔2020〕1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加强我省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地类型

  (一)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指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等要求实施生产与管理,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基地管理体系,具有一定规模,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批准的种植区域或养殖场所。

  (二)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指取得有机产品认证,达到一定规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区域。

  (三)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指以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业生产为基础,与生产加工、休闲消费、商务流通等有机整合、紧密相连、协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运营良好、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性强,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予以认定的产业园区。

  二、基地申报主体

  (一)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基地建设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发挥示范农业绿色发展和夯实绿色食品发展基础为目标,坚持 “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相对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推动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和品牌化引领,增强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申报单位为县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申报的基地可为单一品种或多个品种综合基地。

  (三)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由多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农业农村为基础,通过要素、制度和技术创新,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业)种植、养殖或加工延伸拓展至科技、电商、消费、休闲、旅游、物流、金融、培训等方面,把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联系起来,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申报条件

  具备三类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办法》中要求的条件,详见《管理办法》,登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网“基地建设”下载。(网址:http://www.greenfood.org.cn/ywzn/jdjs/)。

  四、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拟申报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单位或组织,经对照《管理办法》,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组织申报材料,填报对应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申请表》《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申请表》《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申请表》(登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网下载),直接提交给所属市州农业农村局。

  (二)审核上报。申报材料经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于每年3月30日前,9月30日前分别报送给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和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资料评审、现场检查、出具初审报告等具体事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由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牵头组织评审并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报审。

  五、有关要求

  (一)聚焦优势产业找准申报类别。一是结合基地定位选定申报类别。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主要突出精品定位;有机农产品基地主要突出生态环保;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主要突出产业链延伸。二是选准产业申报。要围绕“一县一业”、贵州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加工转化率较高的优势产业,主推有地方特色、带动能力强和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农产品。三是要选择绿色食品工作基础良好,绿色食品产品和企业数量多、实力强、后劲足的农产品县域开展基地申报工作。

  (二)强化组织和工作指导。申报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是提高本区域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的有效途径,各地要以推动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为契机,逐步培育以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强化基地建设指导,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品牌价值。并利用好有关涉农资金,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依托现有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等项目和农业品牌推选等统筹实施。

  (三)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蔡兴洪、唐会周,电话:0851-85280922。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陈海燕、任晓慧,电话:0851-85283890,邮箱:gzlssp@163.com

  

  

  

  贵州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307/t20230721_81130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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