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组织开展野生稻原生境保护调研指导工作
12月22-23日,为进一步落实王路副省长专题会议纪要和厅领导的有关指示要求以及审计整改问题,切实做好我省重要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组织中国农业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海南大学等科研院所技术专家赴陵水、万宁、儋州开展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走访调研指导工作。此次调研采取专题座谈、实地走访、管护员和村民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专题座谈上,市县农业农村局和农业技术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参加,分别汇报了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调研组与市县同志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野生稻是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务必加强管理,责任不能缺失,必须依法依规管理,重申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知识,提高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调研组针对原生境保护点管理中与当地村民有土地纠纷问题、村民在保护点种植作物破坏了野生稻生境、恶性杂草长势凶猛影响野生稻生长、旱期时严重缺水等突出问题,逐一给予技术指导、工作建议。同时,进一步与市县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就如何做好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与管理工作展开深入的交流探讨,达成了广泛共识。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各市县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听取管护人员介绍当前管护情况、问题和困难,察看野生稻长势、生境状况、围栏维护等情况。同时,对管护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讲清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管护工作规定,明确管护工作制度、管护人员职责、保护点人员活动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提升了管护人员管理能力和规范履职水平。对保护点周边村民发放“村民告知书”,开展现场教育工作,告知村民“野生稻是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进一步增强村民的保护意识。
调研组长、省生态总站站长结合调研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树立野生稻保护是保粮夺丰收的基础性工作,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等法规制度,把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力量加强管理,不断提升依法依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摸清家底,了解现状,对历史资料归档,进行清理梳理,摸清历史的脉络,了解来龙去脉和未来走向,形成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三是要摸准问题,理出问题清单,以解决问题的角度来推动野生稻保护工作。四是要加强建设和管理,针对问题解决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包括保障资金需求、编制建设方案、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提出保护点建设与管理的需求,还需不断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村民的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本次调研,初步掌握了这三个市县野生稻保护工作的情况,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厘清了野生稻原生境保护工作的思路,进一步掌握了野生稻保护的法律制度规定和管理要求,培训了管护人员和教育了村民,为加强我省野生稻原生境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ywdt/zwdt/202212/t20221226_3335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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