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新政 着力解决审批难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今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重点针对审批难问题,从计划指标、规划管控、占补平衡、农地转用等方面出台了新的政策措施。去年12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批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
指标实报实销。为解决过去每年单列的计划指标在基层难以落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问题,强调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年度安排中单列,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重点提出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
统一占补平衡。为破解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涉及的占补平衡难题,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新的政策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耕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通过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多种途径统一落实占补平衡,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县域范围确实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可按规定在市域或省域范围内落实。
下放审批权限。针对过去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层级过高问题,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今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新的政策提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在下达指标范围内,各省级政府可将《土地管理法》规定权限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级政府批准。同时要求乡镇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管等职责,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建立宅基地和农房乡镇联审联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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